代表欧盟和佛得角利益的欧委会决定实行新的渔业协议,以取代原本在明年到期的为期5年的渔业合作协议。
新的渔业协议将于2006年9月1日生效,2011年8月31日终止。新的渔业协议将为84艘捕捞船提供可能的专有的捕捞信息。
欧盟财政部门的捐助每年将达到38.5万欧元,其中大部分(32.5万欧元)将用于每年5000吨的捕捞。另外,每年还有6万欧元用于资助渔民执行佛得角的渔业政策,其中80%的捐助将用于包括支持加强科技进步和小部分的船队渔业政策的提高。
双方还就佛得角的加强对渔业的控制和打击非法渔业的需要达成共识。双方签署协议后文件立即实行,但在实行之前需获得国会和欧洲议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