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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广东口岸东盟出口贸易增三成

作者:佚名 来源:http://www.gxi.gov.cn 发表时间:2005-11-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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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拱北海关最新统计,2005年上半年,广东口岸与东盟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73.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17%;其中,广东口岸自东盟进口117.7亿美元,增长10.6%;对东盟出口55.6亿美元,增长33.5%。 

  与东盟各国贸易发展不平衡 

  今年上半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排在东盟与广东口岸贸易的前五位,贸易额超过165.7亿美元,占广东口岸与东盟贸易总额的95.6%。其中,与新加坡贸易额45.6亿美元,同比增长20.9%;与马来西亚贸易额42.7亿美元,同比下降1.4%;与另外三国贸易额均超10亿美元。其余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和文莱五国贸易额合计仅为7.6亿美元,同比增47.2%。 

  进出口呈互补性发展 

  今年1-6月,广东口岸对东盟主要出口商品是机电产品32.1亿美元,同比增25.2%;服装及衣着附件和纺织纱线及其制品4.6亿美元,同比增60.5%;钢材10亿美元,同比增1.9倍。进口方面主要是机电产品71.4亿美元,同比增16.8%;初级形状塑料9亿美元,同比增12%;还有液化石油气、锯材、纸板等资源性产品以及植物油等农产品。 

  可见,广东口岸与东盟进出口贸易商品结构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国内需要从东盟国家进口大量资源性产品和制造业原材料,而东盟国家又是我出口商品的重要消费市场。 

  受惠商品进口额占整体进口比例不足1% 

  广东口岸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方案项下享受优惠进口货物1.5亿美元,同比降1.0%,占东盟全部进口额不足一个百分点;实征关税1.9亿元人民币,同比降15.4%;减免关税1.8亿元人民币,报关单1482份,分别同比增1.6%和48.2%,表明实际享受优惠关税范围扩大。其中泰国和马来西亚是广东口岸进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方案项下货物的传统进口市场,而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则是新增的进口市场。东盟各国家商品中,泰国商品和马来西亚商品受惠最多,有0.96亿美元,马来西亚0.3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12.7%和0.8%。“早期收获方案”的农产品贸易下,享受税收优惠较多的商品主要是鲜榴莲、鲜龙眼和鲜木瓜,3种商品合计进口0.6亿美元,优惠税款741.3万人民币、占农产品优惠税款总额的45.8%。 

  7月降税加速实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 

  2005年7月20日起,我国对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等6个国家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定,而享受关税优惠商品将从原来的“早期收获”计划扩充到共计3408项商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的进一步实施,对于广东扩大对东盟国家的出口,降低进口东盟的原材料、零部件和设备的成本,吸引外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向东南亚“走出去”拓宽新的发展空间,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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