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缘起 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各国和地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选择,中国与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就是这一选择的体现。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既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试验田,也是我国参与国际区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泛珠三角区域与东南亚相邻,作为联结“10+1”的桥头堡,“9+2”如何把握先机,率先进入中国与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开展国际区域合作与交流,是泛珠区域必须研究的现实问题。日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提交了相关的研究报报告,并组织了“泛珠三角面向东盟的合作与发展”国际论坛,探讨深化泛珠三角与东盟合作的对策。我们特编发上述研究成果,以飨飨读者。
区域竞合互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之必然
区域竞合战略,即为竞争而合作,靠合作来竞争,形成“正和”或“双赢”的良好区际经济关系,将自身的优势恰当地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各种可依赖的竞争资源结合起来,弥补自身的不足和局限,实现长期利润的最大化。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股并行不悖的潮流,后者是前者的必要阶梯和必经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在信息技术推动下不断深化,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程度日益提高;与此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世界经济由地缘政治时代、两极化转向区域化、多极化、一体化混合成长,相互影响的时代。
经济全球化主要体现为经济区域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在WTO的134个成员国中,有近90%隶属于不同程度的区域经济组织,并相继出现了五个发展相对比较成熟的功能性贸易区:北美、南美、斯堪的纳维亚、欧洲/地中海、东亚,而北美、欧洲和东亚是三个核心贸易区,它们在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所谓的世界贸易主要是在三个核心贸易区内部进行,所谓的经济全球化也主要体现为经济的区域化。
世界贸易区域化出现并得以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区域贸易的交易成本比全球贸易要低。较高的信息、通讯和运输成本,不同的消费者偏好、商业习惯和法律体系等因素使得国际贸易成本要高于国内贸易,而区域贸易由于地理相近、经济相似、文化相亲、语言和政治区域一体化等有利因素使得交易成本较低。
从理论上讲,区域贸易发展模式可以带来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促进区域内经济贸易的增长,创造贸易和就业机会。前者是指由于区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消除刺激了区内贸易的发展;后者主要是由于区域贸易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带来的,是指由于对区外维持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使区外出口商丧失某些竞争优势,而使区内原先与区外的贸易转向区内。
与此同时,区域化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和专门化,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此外,区域化可以增强该区域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发言权和影响力。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以及所带来的贸易保护主义使泛珠三角和东盟倍感发展空间的狭窄,为避免在经济区域化新浪潮中被边缘化,为更好地获得经济区域化的利益,泛珠三角—东盟要利用天时地利人和优势和已有的合作基础,强化区域竞合互补,整合资源,壮大区域竞争优势,才能在世界经贸事务中赢得更大的发言权。
应对新一轮全球经济增长机遇与挑战的必然要求
新一轮的全球经济增长为出口导向型的泛珠三角—东盟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全球经济在经历了2001年的轻度调整之后,从2002年开始了新一轮周期的增长进程,与全球经济快速增长相伴的,还有国际贸易的迅速扩大和国际投资的明显复苏。
目前东亚经济合作的水平,已很难适应东亚区域内部贸易投资往来迅速扩展对自由贸易投资体制建设的强烈要求,以致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一些摩擦甚至冲突,也未能充分发挥区域经济合作的贸易投资创造效应。更加重要的是,目前的东亚经济合作也难以适应共同抵御全球性经济风险的需要,尤其是面对严峻的油价攀升和美元贬值风险,单靠东亚各经济体自身的力量来应对,很难产生预期效果。
泛珠三角—东盟只有在CAFTA(“10+1”)框架下,加强区域合作,弥补东亚区域合作的不足,才能更好地把握新一轮的全球经济增长提供的新机遇,增强应对全球经济发展失衡与风险的能力。
承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重构东亚国际分工模式
在东亚雁行模式中,东盟各国和中国南部沿海地区依靠承接日本、亚洲“四小龙”的产业转移,实现了工业化起飞,到20世纪90年代,泛珠三角9省区的广东、福建和东盟老成员国(除新加坡外),均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并由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向劳动密集型与资本密集型工业并存的结构转换。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中国的大陆、台湾、香港即中华经济跳出了传统的以日本为领头羊的东亚雁行模式,直接积极融入全球化的大潮中,融入国际产业链,传统的东亚雁行模式发生了断裂,泛珠三角—东盟靠传统的雁行模式来获取经济发展的产业和技术支持已难以为继。
要提高工业化推进的主动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避免跨国公司将泛珠三角—东盟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位次固化,从被动承接转化为主动有选择性的承接,改善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位次,泛珠三角—东盟一方面必须超越由日本为领头雁的梯度式产业转移模式;另一方面要将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结合起来,加快自主创新进程。但不论是东盟还是泛珠三角,要超越传统的梯度式产业转移模式,单凭个别国家或地区的力量都难以实现。为适应新的国际经济形势,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泛珠三角—东盟应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联合自强,推动泛珠三角—东盟的产业分工加快由垂直分工向垂直与水平分工并存的方向发展,并由产业间分工向产业内分工扩展。
合作基础:泛珠的国际化与东盟的开放性
国际化是泛珠的基本趋势
泛珠合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共同走向世界。2004年6月第一次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签订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突出强调合作是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确定无疑地宣告泛珠合作的目标之一就是要走向世界。
迅速提高经济国际化的水平,是泛珠各省区的共同愿望。对于原来国际化程度较高的沿海发达地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有助于实现产业梯次转移,加快自身的产业升级,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更大范围地吸引国际资本和开拓国际市场,更大程度与国际接轨,更早实现全面的国际化;对于原来国际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内陆和西部省份,借助泛珠合作走向世界的愿望更为强烈。通过泛珠合作,可以让这些省份在更大范围、更广阔的空间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配置,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打通出海通道,实现经济的外向化,拉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泛珠合作构建区域外向型国际化的产业结构具有很大的比较优势。在“9+2”体系中,“2”代表的是香港、澳门。这两个极之自由的经济体,使得泛珠合作一开始就具有了国际视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有利于发挥内地与港澳“一国两制”的优势和港澳经济比较发达的优势,一方面使港澳与内地经贸合作更紧密,促进港澳发展更繁荣。另一方面正因为有香港与澳门的国际联系、金融市场和专业服务的优势,泛珠内地九省区释放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鼓励和协助企业走出去,与国际市场接轨就有了重要保证。充分发挥了港澳在区域合作中独特的作用,为内地省区扩大开放,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条件。
东盟的成功主要源于它的开放性
无论从其区域合作历程和区域合作格局上看,东盟都是一个开放、外向、活跃和具有魅力的国际组织。
开放是东盟作为一个国际组织的独特魅力。东盟从简单的区域合作体,演化为成熟的区域合作组织,到2020年还要建成由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三大支柱构成的东盟共同体,有可能成为欧盟之后最成功的国际组织,在世界上享有越来越高的声誉。如果没有开放心态和和平发展的心态,东盟作为国际组织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便不会有那么强大。
东盟的开放性也体现在它的新地缘战略构想上。东盟的地缘战略是“圆心外交”,以东盟十国为“圆心”国家,积极扩展周边与外界的区域合作,大圈套小圈的外推式发展,与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之间的合作按最大的可能实施,在实施中不损害已有的与其他国家的关系。现在的“内圈”国家有中、日、韩等东亚重要的经济体,“外圈”国家则有澳大利亚、俄国、印度、欧美国家等。
从东盟与中国的关系看,开放和务实的大局观,也是双方关系快速发展以及“10+1”自由贸易区快速建成的原因。
泛珠的国际化首先面向东盟,东盟的开放性吸引泛珠
泛珠的国际化和东盟的开放性决定了在“10+1”框架下,优先发展彼此的经济关系,是可以带来实际利益的战略选择。东盟是泛珠走向世界首先面对的国际市场和资源基地,泛珠绝对要强化和东盟合作。东盟面对经济体系庞大复杂的中国广阔市场,需要采取分步开拓、层次推进的方法,东盟固有的开放性为其与地理相连的泛珠地区发展更为紧密的关系提供充分的可行性。东盟的开放性是其在对外合作中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它的对外合作战略中的圈层理论在处理与中国经济关系中也是适用的,可以跟中国的部分省区建立更为密切的关系,使之成为中国—东盟经济圈中的小圈。
产业互补明显 合作领域宽广
经济优势的互补性是区域经济实现整合的先决条件,泛珠三角各省区与东盟10国之间存在明显的经济互补性。从总体上看,泛珠三角区域覆盖着三个处于不同发展梯级上的地区,其中香港、澳门为第一梯级;福建、广东为第二梯级;其他省区为第三梯级。而东盟10国的经济实力层次表现为“菱形结构”:最上层为新加坡;第二层为文莱、马来西亚;第三层为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最下层为缅甸、老挝和柬埔寨。双方之间的经济层次分明,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同时,双方在资源构成、产业结构、工农产品等方面也各具特色,开展产业合作的潜力巨大。
农产品贸易必将放量增长
在农产品贸易方面,泛珠三角的热带或亚热带地区诸省如广西、海南和广东,其农产品与东盟同构性较强;而温带地区省份诸如江西、湖南、四川、贵州等,则由于与东盟农产品差异性较大,互补性强。
泛珠三角与东盟两地市场农产品价格差异很大。蔬菜方面,在旧东盟六国,他们缺乏的温带作物如大蒜、洋葱、大豆、土豆、蘑菇、茶叶、韭菜、芦笋、黄瓜、苦瓜、空心菜、大辣椒、卷心菜、西兰花、萝卜、芹菜、香菜、白菜、菜花、小玉米的价格都大大高于中国市场,大致是我国国内价格的两倍。水果方面,泛珠三角的苹果、雪梨、香梨、葡萄、红枣、石榴、柑橘、水蜜桃、猕猴桃、哈密瓜等温带或寒温带水果在东盟国家的价格同样高出中国很多。另一方面,东南亚的优质水稻、棕榈油、可可、木薯以及热带水果如腰果、甘蔗、香蕉、芒果、菠萝、龙眼、荔枝、山竹、榴莲、红毛丹等产品,也是我国市场上的紧俏货,而且存在不小的降价空间。随着零关税的逐步实现,在可预期的巨额利润的激励下,泛珠三角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必将放量增长。
旅游业的合作前景十分看好
泛珠三角和东盟国家在旅游资源方面各具优势。泛珠三角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与独特的人文景观;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在世界上具有垄断性的旅游资源很多都在9省区内。而东盟国家则有神秘的热带雨林、迷人的岛屿风光和奇异的风俗习惯。因此,泛珠三角与东盟国家在旅游业的合作具有优势。
近年来,广西、云南边境旅游的大发展和广东、海南对新、马、泰等国旅游业务的开展,都是地缘空间优势的充分体现。随着中国与东盟在旅游等诸多服务领域的合作的不断加深,东盟国家已经成为中国公民海外旅游的首选目的地。拓展泛珠三角与东盟在旅游方面的合作前景十分看好。
制造业存在着巨大的互补空间
对比双方的比较优势,我们不难发现泛珠与东盟在制造业方面也存在着互补空间。主要体现在:(1)制造业产品的互补性。这类商品主要以资源禀赋的差异为基础,约占双方贸易额的一半。东盟具有优势的商品是自然资源类商品如森林、矿藏和热带作物等。泛珠具有优势的商品主要是金属及其制品、纺织品、服装与鞋类、蔬菜及加工食品、车辆等。(2)产业间的互补分工。泛珠与东盟国家在产业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已逐步从传统的产业间贸易走向产业内贸易形式的互补性分工。(3)科技方面的互补。东盟一些国家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中的科技因素至关重要,而泛珠在一些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与东盟合作方面大有可为。
服务业合作会得到有效的促进
泛珠三角与东盟在服务领域有较大的互补性,双方在承包工程和劳务、旅游业、文化交流、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会得到有效的促进。无论是中国入世抑或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中国与国际间的贸易量必定会急速膨胀,泛珠三角对中介的专业服务需求殷切,特别是拥有国际经验及视野的法律、会计、管理咨询及物流管理等专业人才将大受欢迎。
多措施促进经济融合
泛珠三角与东盟关系特殊,互为依托、互为补充,相互之间完全应该搭建更为通畅的经贸桥梁、搭建更为广阔和坚实的平台,将天时、地利、人和条件充分发挥出来,转化为双方的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促进。
加强官方、半官方和企业多层面的沟通与合作,实现交易平台的对接
首先是加强政府层面的沟通与合作,减少交易成本。在泛珠各省区政府各种有关合作会议或重要活动中,尽可能吸收东盟国家有关机构参加。其次,签订投资协定,提高协议的法律效力。在“10+1”协议框架下,为突出加强彼此关系,泛珠区域可以和东盟一起制订有关的投资促进计划,主要是保障自由贸易和投资,促进投资便利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建立更为简便的投资程序;同时确立专向合作领域,确定和协调相关合作事项。第三,建立新型的、富有成效的合作体制。可以考虑成立一个不具有行政职能的“特别经济委员会”,协调各个地区产业结构或进行经济整合时发挥作用。
重视基础设施的衔接和整合,加快货物与信息的流通
首先要抓好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中下游交通不畅的现象,包括增加沟通相邻各国的航线,加速某些地区的港口建设,连通两广、湖南、云南、贵州、四川和越南的铁路和高速公路,加快东向、南向交通通道建设等。其次,要抓好水电等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最后,泛珠区域应和东盟国家齐心协力,共同打造一个信息互动平台。
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泛珠区域内将形成九大协作网络。这九大协作网络的建立意味着占全国总面积21%的泛珠三角区域内九省(区)和港澳特区将协力打造全中国最为庞大的一体化产业带、交通网以及信息交流平台。这九大网络建成后,也应当设法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有效对接和交流合作。
鼓励相互间的直接投资,提升产业合力
除鼓励生产要素的顺畅交流外,还要鼓励泛珠三角与东盟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投资,共同提高产业合力。随着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加快,中国与东盟的产业传递速度也会加快,将逐渐形成分工不同的产业梯次转移体系,这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产业趋同和竞争大于互补的问题,形成多赢的格局。泛珠区域应当更加积极主动地与东盟国家联起手来,互相推动资源开发,实现资源共享。互相盘活存量资产,鼓励资产重组,提升产业结构。联手推进产业对接,实现产业互补互利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建设共同市场,拓展市场空间
泛珠区域的各省区在文化传统、血缘关系、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方面,与东盟国家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有条件在“10+1”框架下率先建设一个共同市场,共同拓展市场空间。
为此,每年在广西举办一次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就成为顺理成章和非常有必要的一件事情了。中国—东盟博览会首先为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全面提速,并为中国与东盟长期合作提供了有效平台。博览会为中国、东盟以及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家和投资商提供了商品交易、投资洽谈、经济技术合作平台,促进了双方资金、技术、商品和服务的双向流动,对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全面、深入、务实地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和政治意义。
建立高效率的地区贸易结算体系
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区域内贸易的逐年增加,必然要求双方加强金融业方面的合作。为此,要尝试建立地区贸易结算体系。由于东亚地区的内部贸易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了减轻对美元的过度依赖,减少交易成本和降低汇率波动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有必要加强本地区各国之间货币的直接结算。为此,泛珠区域可以率先和东盟国家建立地区贸易结算体系,将来逐渐发展成为东盟“10+3”(东盟+中、日、韩)的地区清算同盟。
“9+2”牵手“10+1”需克服的障碍
虽然泛珠三角—东盟区域竞合互补有其独特的历史意义,也具备良好的历史机遇,但也存在许多障碍,正确认识这些障碍,有助于推动和引导泛珠三角—东盟区域竞合互补的良性发展。
经济水平接近和经济同构制约双方合作
无论是资源存量和经济结构,还是经济发展水平,泛珠三角和东盟各国的相似度都很高。就经济结构而言,在泛珠三角和东盟各国的国民经济中,劳动密集型产业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彼此重合度较高。问题还在于泛珠三角和东盟这种相似是一种低水平的相似性,对双方合作发展产生制约作用。泛珠三角和东盟都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问题,二者又都是劳动力资源丰富,甚至都面临着解决劳动力剩余问题。这成为泛珠三角和东盟区域合作的一个挑战。
市场容量不足削弱相互间的凝聚力
市场容量是区域经贸合作的最基本条件,但是泛珠三角—东盟的市场总容量比较有限。也就是说,泛珠三角和东盟的主要贸易伙伴都是发达国家,泛珠三角能为东盟国家提供的市场空间并不大。与此同时,东盟国家能为泛珠三角提供的市场空间也很有限。英国经济学家阿兰·M·鲁格曼指出,在存在经济区域集团的情况下,区内市场小必然引起成员国跨区域销售。所以,泛珠三角—东盟市场容量有限必然会削弱相互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来自日、美的压力和干扰
作为一个东亚国家,日本一直视东亚特别是东南亚为其“经济后院”和“经济根据地”。长期以来,东盟国家作为能源、原材料供应者以及消费品的容纳者,在日本的雁行经济发展模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日本经历了近10年的经济低迷之后,正加快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东盟对日本的重要性再次凸显。此外,日本希望主导或至少与美国平分亚太地区的战略目标也使日本对东盟国家另眼相看。当中国与东盟合作走到日本前面时,日本也迫不及待与东盟签订经贸合作协议,并希望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发展超过中国。美国在亚太地区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安全战略利益,她企图依托北美自由竞争区,借助亚太经合组织框架,建立由其主宰的“太平洋经济体”。
政治领域的摩擦与纠纷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对国际经济政治影响力的增大,东盟国家在分享着中国经济发展“红利”的同时,受西方“中国威胁论”的影响,对中国怀着复杂心态。加之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比较紧张,外交关系的改善也只是近年的事。在中国—东盟整体合作的进展上,存在经济贸易合作超前、政治安全合作滞后的问题。此外,对南中国海资源主权及合作开发的争议也影响着泛珠三角和东盟的区域合作。
泛珠三角区域内部整合不足,竞争有余
在现行行政区划格局中的泛珠三角,由于存在多元利益主体,区域内经济合作与冲突并存,冲突主要表现为区域间低水平的竞争、区域要素争夺、区域市场封锁等。
自中国、东盟宣布建立自由贸易区以来,全国各地包括泛珠三角各省区掀起了对接东盟的热潮,各方都将目光局限于本地经济的发展,只重视本地经济与东盟的对接,很少谈及共同协作走向东盟。制定的规划大多是以我为主,不是从区域整体出发,导致区域内各方政策上的不协调甚至互相敌视,削弱了整个区域参与国际经济的竞争力。
■资料
东盟
东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简称,成立于1967年,旨在推进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领域的合作,促进本地区的繁荣与和平,创始国为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五国。1984年至1999年间,先后有文莱、越南、老挝、缅甸以及柬埔寨加入,成员国增至10个。除了欧盟和中美洲共同市场之外,东盟是存在时间最长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作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以及安全一体化的合作组织,东盟正日益成为亚太地区政治、经济以及安全事务中一支独立的重要力量,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10+1”
近年来,我国与东盟关系发展迅速,双方政治互信明显提高,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合作领域不断扩大。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确定在2010年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是中国第一次承诺与他国达成自由贸易安排,堪称中国和东盟关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所谓“10”,是指东盟10国,“1”指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