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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摩托车市场简析(二) (2005/3/23)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发表时间:2005-12-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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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情况

  老挝政府对摩托车进口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制,具体由摩托进口商和摩托车组装每年向老挝商务部外贸司申请配额。从进口年份上划分,2000年以前,老挝主要进口泰国生产的本田125CC、铃木110摩托车整车及散件,本田摩托车平均售价为2000美元/辆,铃木摩托车的平均售价1600美元/辆,由于我摩托车“美观大方,经济实惠”,从2000年年初以后,我摩托车大量进入老挝市场,截止2003年12月23日仅三年的时间,我摩托车占据老挝90%的市场份额,老挝全国所有的省市均有摩托车销售点。

  据我勐腊海关统计,1998年我出口老挝摩托车仅为30辆,1999年80辆,2000年我出口老挝摩托车50314辆,计美元1569万美元,2003年全年增至89053辆,计美元2600万美元,其价格在350—520美元不等,平均售价400美元左右,平均月销售量约2000辆,以2003年9月份CIF磨憨口岸报关价为例:

  摩托车性质关税率(%) CIF报关价(美元)

  整车 90 300

  SKD61 250

  SDK47 225

  IKD — 43 225

  IKD — 20 170

  2003年7月1日,老挝执行全国统一的摩托车SKD、CKD政策,即每辆摩托车的费用由以下各种税费组成:

  每辆摩托车税=关税(4.8%)+消费税(10%)+营业税(10%)=76$

  每辆摩托车费用=组装费(4$)+运费(工厂至门市10$)+利润税(10$)+上牌费(15$)+小费(10$)=49$

  2003年12月9日以来,由于走私、逃税现象严重,老挝财政部专门出台一项政策,对所有的摩托进口商及摩托车组装厂加强检查力度,从口岸报关源头对摩托车散件和零配件实行严格监管,对组装摩托车的费用统一执行新的标准即CIF30%+组装件的关税+10万基普的附加消费税/辆。老政府提高关税后,每辆摩托车的关税及进口环节费由过去的平均60美元增至280美元,增幅达4倍之多,致使我8300辆摩托车滞留在中老边境口岸。

  由于2004年下半年老政府对摩托车进口政策有所放松,2004年全年约进口我摩托车25000辆,2005年可望突破500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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