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药品管理部(PMD)日前要求,在越南的外国制药公司和贸易商们未经越南卫生部的许可,不得擅自哄抬药品价格。PMD主任高明光表示,这是越南副总理范家谦提出的要求,这项新规定应该能够促使越南的国内药品市场的稳定。
如果外国制药公司不得已要调整其生产的药品价格,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越南卫生部。从事外国药品进出口业务的越南本国企业也必须遵守这项规定。高明光说,在越南经营的187家外国制药公司中,已有85家向PMD提交了它们的2005年市场开发计划和定价政策。在这85家外国制药公司中,70%的公司表示,在2005年不会提高用于疾病预防和治疗的药品的价格。
越南卫生部宣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才能帮助外国制药公司在越南市场上达到它们的2005年度收入和利润目标。在此期间,越南卫生部将加快批准外国药品(尤其是新药)的登记,对在越南市场上得到广泛使用的一些药品,其生产权的转让将实施公开政策。
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已成为越南的一大问题,而在鼓励良性竞争和最大限度地打破外国药品经销的垄断上,越南又缺乏相应的政策,使药价这一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另外,个别医生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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