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早稻收购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有关文件的精神,市贸易与粮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近日共同确定了今年我市的早稻收购价格:国有粮食。
购销企业与农民签订的订单合同,早稻(三等)收购价格每百公斤为146元,这比国家与省里规定的最低保护价每百公斤高出了6元。对列入省早稻生产基地及用于市县储备粮轮换的订单早稻,再给予每百公斤加14元的政府补贴。
种粮大户与去年一样,还可享受许多优惠政策:复种面积在20亩以上的,省里每亩给予10元的直接补贴,5元一亩的良种补贴。另外,种粮大户购买大型农机具,给予三分之一购机款的补贴。对早稻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市里还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
对订单外早稻的收购,各粮食收购企业将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制订价格,随行就市,敞开收购。如早稻收购实际价格低于省里的保护价格,则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最低保护价格收购。
市有关部门要求,各粮食收购企业要认真履行粮食订单合同,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方便农民售粮,对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的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停收,严格做到按质论价,不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坚持户交户结,当场兑现售粮款,不得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对种粮大户要继续实行验质、入库和结算“三优先”;在验质中,要继续大力推广仪器检测,提高粮食作价的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