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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采取六大措施保证夏粮收购顺利进行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5-07-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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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27日电 自6月24日始,天津已全面展开夏粮收购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夏粮收购达36460吨,是天津市2001年粮食收购市场放开前夏粮合同定购量的3倍。

  今年天津市夏粮收购工作呈现六大特点:

  一、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为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天津市粮食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召开的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夏粮购销工作会议,对今年夏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提前做好夏粮收购前的准备和政策培训工作,保证了收购工作的按时开展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

  二、收购资金落实到位。各夏粮主产区县粮食部门加大收购资金筹措力度,如武清区在去年筹措3000万元收购资金的基础上,今年积极筹措了4000多万元收购资金,其他有夏粮收购的区县也都筹措了充足的收购资金,确保售粮农民在第一时间拿到卖粮款。

  三、夏粮收购价格开秤不低。为保证种粮农民得到实惠,收购开始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合理确定了收购价格。如:天津市混合小麦收购价格为每500克0.72至0.74元、本地白小麦收购价格为每500克0.76至0.77元,均比去年同期收购价格有一定提高。

  四、措施到位。在夏粮收购中,粮食购销企业制定具体服务措施,延长收购时间,增加收粮窗口,减少售粮农民的等候时间,方便了农民售粮。

  五、鼓励多元收购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在今年夏粮收购开始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鼓励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多元粮食企业参与粮食收购,并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按政策收购粮食,维护农民利益。目前天津市已有部分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积极参与了粮食收购。

  六、加大粮食收购市场检查力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夏粮收购期间,积极会同工商部门加大了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查处没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而入市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并严厉打击粮食收购中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进一步维护了粮食收购市场的流通秩序。

(责任编辑:Wan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