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政协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从2005年起,我省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省各地推进迅速,到目前为止,全省农村低保人数已达84.1万人。
据了解,为支持苏北五市、苏中财政转移支付县和黄茅老区部分乡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省财政今年安排了1.4亿元资金。困难突出地区的低保资金的90%都由省财政补助。此外,从2003年到2005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1.91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40.11万人享受了城市低保补助,保障人数比2002年底增加了12.76万人。同时全省各地还在水、电、气、医疗、子女上学、住房等方面制定了对低保对象的援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