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企业管理的要求,徐州市近日召开了全市液态奶生产企业会议,宣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的专题会议。全市五家液态奶生产企业全部与会,有徐州维维乳业有限公司、徐州绿健乳品加工有限公司、徐州三鹿乳业有限公司、徐州卫岗乳品有限公司和徐州惠康奶业有限公司。各企业的负责人、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局的有关要求:1、清理液态奶企业标准,凡不符合现行有效液态奶标准的,责令企业限期改正;2、严格执行在巴士杀菌乳中不得添加复原乳的规定;3、凡在其他液态乳中使用(添加)复原乳的企业,要求严格执行备案制度;4、严格执行液态奶标识标注规定,自2005年10月15起,凡使用(添加)复原乳的液态乳产品,必须按照国家要求明确标注,2005年10月15日之前生产而未标注“复原乳”的液态奶制品只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
市质监部门将于十月中下旬对辖区内的液态奶生产企业进行一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生产经营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复原乳使用通知的情况。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复原乳原料生产的,按掺杂使假处理;对未经备案或者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申请变更以及备案信息不实的,责令停产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建议吊销相关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