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1日沈阳市于洪区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于洪区实际参合人数已达16.5万余人,参合率90.79%。在于洪区,农民年个人缴费10元,其中就有8元计入个人账户;市财政每人年补贴5元,区财政单独或区、街道共同筹集25元。民政特殊帮扶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则由区财政统一解决。
在报销运转方面,该区以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为依托,卫生、财政、信用联社、乡(镇、街)合管办等部门主动协调配合,落实了单据收交、审核、资金汇总、上报、审批、补偿一条龙服务,使农民看病能够得到及时补偿。目前,得到报销补偿的患者达462人,补偿金额42.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