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乡政府干部大老远儿赶着给我送来春耕救助款,有了这笔钱。我的心里不仅踏实多了,还对种好今年的菜地有了信心!”家住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的农民李老汉,家庭生活困难,眼看春耕了,却没钱买菜种和化肥,差点急出病来。就在此时,乡政府从区民政局那里联系了一笔春耕救助款,通过乡民政局和帮扶中心及时发放给贫困农民,这让朴实憨厚的李老汉感动不已!据了解,幸福乡此次发放的春耕救助款,将解决全乡100多户贫困农民种地难的问题,此举受到了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4月12日,记者赶到幸福乡采访时了解到,帮扶中心是在今年1月25日成立的,结合今年春节期间发起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扶中心从幸福乡实际出发,重点帮助失地、失宅、失业等“三失”农民和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农民。幸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刚介绍说,该乡地处城乡结合部,农民和城镇居民各占很大比重。2004年全乡经济发展取得很大成就,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生活十分贫困的农民。这部分人由于城市开发建设、征占土地,虽然领取了一些安置补偿,但由于天灾人祸或不会理财,从而成为“三失”农民。幸福乡成立了帮扶中心,旨在关心帮助他们,实施长期救助。帮扶中心成立以来,幸福乡目前已有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民72人获得救助。
帮扶资金大致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乡财政每年拿出30万元专项基金。二是由各村和社区筹集。三是由驻区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以及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捐赠。帮扶一般分为两项,即发放救助金和临时贷款。发放救济金的主要对象是因家庭经济困难使子女不能完成9年义务教育的、长期患病造成家庭生活贫困的、因“三失”造成困难的、因家中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困难的以及特困职工和不具备就业能力的下岗职工。临时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因家庭困难造成子女升入高等院校却无法承担入学费用的居民和农户;因家庭生活困难急需农业生产资料的农户。
幸福乡某村二组农民朱秀凤家庭生活本就艰难,自从2000年其丈夫张万田去世后,由于身患类风湿、气管炎、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且要抚养一个正在读高三的孩子,生活窘迫。她的孩子最近患上了眼病,由于家里缺钱,面临着既交不起学费又无钱治病的困境。乡政府闻讯后,经帮扶中心核实,乡党委书记藤许可决定联合帮扶共建单位南关区法院对朱秀凤家实施救助。南关区法院和帮扶中心为她家提供了3000元钱,南关区法院同时还表示资助她的孩子读书,直至大学毕业。
幸福乡东风村的21名“三失”农民在每人领取850元钱帮扶救助金后,得知以后每月可继续领取100多元救助金时,感动之余自愿捐献420元钱给乡敬老院。
据幸福乡帮扶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景琴介绍,帮扶中心今后将在帮助农民发展高效特色农业、绿色食品产业、精品畜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劳务输出上加强指导协调。在为贫困农民送去低息或无息贷款时,请农牧专家为他们进行技术指导,提供科技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