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责成省财政厅、农委、发改委、粮食局、审计厅、监察厅、农发行和银监局等8部门制定了《关于辽宁省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对直补的原则、对象、品种和资金来源、发放、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4月28日,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向各市转发了贯彻这个意见的实施细则。
省政府要求,今年粮食直补资金发放重点向产粮大县倾斜,不搞平均分配。粮食直补各项政策、对种粮农民分配补贴的相关数据都要向农民公开,确保宣传到户。
今年全省粮食直补资金规模为6.35亿元。享受粮食直补的对象是全省范围内从事享受补贴的粮食作物生产的农民(含农垦系统国有农场职工)。享受补贴的粮食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高粱、杂粮。省政府要求各市,要避免出现各县间补贴标准畸高畸低的情况,并力争比上年普遍有所提高。2005年各地实际发放的直补资金,不得低于每亩6.7元的全省最低补贴标准。
今年对农民分配粮食直补资金的依据是,以每个农户当年实际种植玉米、水稻、高粱、小麦、杂粮的面积之和,扣除机动地面积后,作为分配粮食直补资金的依据。省政府要求,2005年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工作必须在8月31日前结束。
(韩克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