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产品出口巴基斯坦东盟关税空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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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http://www.gxi.gov.cn
发表时间:200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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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频道3月2日电 重庆企业扩大出口的机会来了——重庆企业产品出口巴基斯坦和东盟国家,凭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可享受空前关税优惠待遇,部分产品甚至可享零关税。
昨日,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出台的通知,从今年元旦起,凡我国的摩托车、机械、化工、橡塑等产品进入巴基斯坦,或动植物产品进入东盟10个国家(新、马、泰、印尼、菲、文莱、越、老、柬、缅),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签发优惠原产地证明书。而凭借这一证明书,出口产品将享受较最惠国协定税率更低的关税或零关税。
该人士称,此规定对扩大我市进出口总额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因关税优惠待遇,进口成本相应降低,我们可以花更少的钱从这些国家进口更多的产品;另一方面,我市企业产品出口到上述国家,关税负担也大大减轻甚至消失,降低了出口“门槛”,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借机扩大出口规模。
鉴于重庆市许多企业尚不了解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待遇一事,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士提醒本市企业:赶紧办理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以最低成本扩大外贸业务。(记者林懿实习生杨彦通讯员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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