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12日,由市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市畜牧兽医站以及区农委、区畜牧兽医站9名专家组成的无公害产品产地检查人员,分三组对我区申报的12个畜产品产地进行了现场检查。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畜牧业)认定的15条细则,通过逐一对照进行检查,内容涉及饲养场的消毒设施、防疫条件、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档案记录、畜禽饮用水、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等,以及饲养员的健康证、动物防疫合格证、饲养场内运送废弃物与运送饲料的通道等。
检查中,专家组肯定了我区各畜禽场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尤其是畜禽防疫的档案记录原始资料齐全、消毒设施也较为完备,同时也对某些饲养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最后,检查组基本通过了对我区12个畜禽场的产地认定。